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長李曉波先生辭職的公告
時間:2019-06-13
作者:無錫不銹鋼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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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董事長李曉波先生辭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6月8日,公司董事長李曉波先生已被山西省國資委任命為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并兼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為了更好的履行職責,李曉波先生向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職務。公司控股股東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推薦由高祥明先生繼任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志方先生任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繼任董事長,副董事長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上述職務調整,有利于三人集中精力分別履行太鋼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太鋼不銹董事長及太鋼不銹副董事長、總經理職務,推動太鋼集團及太鋼不銹進一步發展。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李曉波先生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該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會對李曉波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證券代碼:000825 證券簡稱:太鋼不銹 公告編號:2015-035
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副董事長楊海貴先生辭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15年6月8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長楊海貴先生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楊海貴先生因年齡原因,申請辭去副董事長職務。辭職后,楊海貴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楊海貴先生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該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會對楊海貴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關于公司董事長李曉波先生辭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6月8日,公司董事長李曉波先生已被山西省國資委任命為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并兼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為了更好的履行職責,李曉波先生向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職務。公司控股股東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推薦由高祥明先生繼任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志方先生任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繼任董事長,副董事長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上述職務調整,有利于三人集中精力分別履行太鋼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太鋼不銹董事長及太鋼不銹副董事長、總經理職務,推動太鋼集團及太鋼不銹進一步發展。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李曉波先生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該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會對李曉波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證券代碼:000825 證券簡稱:太鋼不銹 公告編號:2015-035
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副董事長楊海貴先生辭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15年6月8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長楊海貴先生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楊海貴先生因年齡原因,申請辭去副董事長職務。辭職后,楊海貴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楊海貴先生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該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會對楊海貴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來源上海證券報